当前位置: 首页 > 应急管理局

株洲市芦淞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5年芦淞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5-03-07来源:区应急管理局作者:区应急管理局字体[ ]

白关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成员单位:
  为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芦淞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并对外公布(详见附件)。
  区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将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白关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度管理权限,落实辖区内江河、水库、城市及山洪灾害防御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公布各单位各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严明防汛纪律,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对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2025年芦淞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2.2025年芦淞区大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3.2025年芦淞区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株洲市芦淞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