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等文件精神,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优抚对象申报的材料审查核实,现将株洲市芦淞区2022年12月优抚安置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
1、芦淞区享受待遇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战退役人员374人,共计发放2022年12月份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战退役人员定期补助299200元。
2、芦淞区享受待遇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试退役人员8人,共计发放2022年12月份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试退役人员定期补助6400元。
3、芦淞区享受待遇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人员319人,共计发放2022年12月份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98010元。
4、芦淞区享受待遇年满60周岁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烈士子女4人,共计发放2022年12月份年满60周岁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烈士子女生活补助2580元。
5、11月份重点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25488元。
6、12月住院补助4429元。
7、12月伤残警察抚恤95374元。
8、12月伤残军人抚恤315696.5元。
9、12月三属补助63841.4元
以上是芦淞区2022年12月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具体发放名单随附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3日。
如对以上补贴资金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0731-2858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