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2]67号)等文件精神,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优抚对象申报的材料审查核实,现将株洲市芦淞区2022年11月优抚安置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
1、芦淞区享受待遇伤残警察54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伤残人民警察抚恤114826元。
2、芦淞区享受待遇伤残军人144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伤残退役军人抚恤380958元。
3、芦淞区享受待遇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战退役人员374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战退役人员定期补助355300元。
4、芦淞区享受待遇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试退役人员8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试退役人员定期补助7600元。
5、芦淞区享受待遇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人员319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19790元。
6、芦淞区享受待遇年满60周岁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烈士子女4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年满60周岁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烈士子女生活补助3240元。
7、芦淞区享受待遇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9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17100元。
8、芦淞区享受待遇即属带病回乡又属参战退役人员2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带病回乡参战人员定期补助1940元。
9、芦淞区享受待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5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三属人员定期补助51702.4元。
9、芦淞区享受待遇在乡老复员军人3人,共计发放2022年11月份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7260元。
二、9月临时物价补贴
1、根据《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放10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发放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10月份价格临时补贴942人共计24492元。
以上是芦淞区2022年11月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具体发放名单随附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6日。
如对以上补贴资金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0731-2858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