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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惠民惠农政策清单

更新时间:2022-05-20来源:作者:字体[ ]

序号政策主 管部门政策项目 名称政策优惠
对象
政策优惠标准申报流程发放频次发放对间文件依据备注
1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次性经济补助当年退役军人 从2020年起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标准发放。市区两级每年纳入预算,根据市局移交报到名单具体核算,定期发放每年一次完成退役报到手续3个月《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话意见》(湘发【2020】4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项目涉密不公开
2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特殊困难援助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因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自负部分或者直接损失2万元以上,按照一定的比给予救助。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不定期根据省厅批复和省厅资金到位情况或由省厅直接发放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湘退役军人发〔2019〕35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项目涉密不公开
3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在乡复员军人解放前1850/人/月;解放后1820/人/月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4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700/人/月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5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属”定期抚恤“三属”烈士遗属33860/人/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9080/人/年;病故军人遗属27360/人/年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6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参战退役人员750/人/月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7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750/人/月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8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年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老年烈士子女590/人/月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9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50/人/军龄/月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区级审核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0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费补助重点优抚对象丧葬费据实核算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不定期根据区级审核下月执行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1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既属带病回乡又属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既属带病回乡又属参战退役人员770/人/月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2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优抚对象据实核算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不定期根据区级审核下月执行芦政办发[2009]43号《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芦淞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3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三属”自然增长补贴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三属”根据市局发放标准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年底株政办函[2011]188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的机制》的通知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4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军人护理费五级以上残疾军人根据上年度市职工平均收入的30%-80%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根据省厅批复年底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0]82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5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民警察抚恤金残疾人民警察据实核算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6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军人抚恤金残疾军人据实核算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7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大学生应征入伍义务兵6000-8000/人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根据市局、人武部审批过了退兵期执行株会纪[2019]5号《市委议军会议纪要》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8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津补贴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据实核算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月一次根据省厅批复下月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湘民军休发[2006]10号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19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藏进疆义务兵一次性奖励资金进藏进疆义务兵10000元/人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根据市局、人武部审批过了退兵期执行株会纪[2019]5号《市委议军会议纪要》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
20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贴义务兵15000/人/年申请(监护人)→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每年一次根据市局、人武部审批过了退兵期执行株发[2011]19号《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纳 入惠民惠农财 政补 贴“一卡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