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1-20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2020年12月底,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强化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2021年1月22日,芦淞区审计局组织召开《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宣传培训会,区审计局局长易凌云同志主持会议,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新芦淞集团、国投集团、交通局、水利局、通航公司、城产公司、ppp公司、城管局等15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肖重阳同志详细解读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重点讲解了工程变更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及审批程序等要求和规定。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场为参会单位进行逐一答疑。区审计局、发改局负责人分别就落实《实施细则》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坚决落实制度要求。非必要不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制度意识、规矩意识,确保项目管理制度,有力有效执行。三是强化变更监管和责任追究。区审计局将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程变更审核小组将强化督查审核的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
会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宣传培训会受益良多,让他们对工程变更的内容和程序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能够有力促进工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希望审计部门今后能多开展此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