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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淞区枫溪港、白石港、大江口河、石羊河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2-11-28来源:区水利局作者:区水利局字体[ ]

  为加强河湖管理,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精神,《芦淞区枫溪港、白石港、大江口河、石羊河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经过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初步审查,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审核。现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河委办〔2019〕3号)要求,对芦淞区枫溪港、白石港、大江口河、石羊河4条河流的划界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9日
  联系电话:0731-28580901
  邮    箱:691377356@qq.com
  联系地址:芦淞区水利局(邮编412000)



  附件:芦淞区枫溪港、白石港、大江口河、石羊河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