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2-28来源:作者:区自然资源局字体[ 大 中 小 ]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现将我局2024年度自然资源工作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聚焦普法宣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认真学法。我们坚持以集中培训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功底,提高法律水平和素养。为保证学法效果,每年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法考法。二是严格守法。领导班子做到了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自然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普法。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等时机,采取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点、张贴标语等方式,区局在辖区内定点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和审查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了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质量;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全部经法律顾问审查审核,坚决排除重大行政决策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树牢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教育培训作为打牢依法办事理论基础和业务素质的主要手段,健全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举行国家宪法日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开展专题法治学习5次,重点学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根据区政府和市资规局相关安排部署,派遣干部职工到省、市上级职能部门,参加自然资源相关专题会议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四)做好法规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度,我局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件165件(包括各级信访线上平台来件、12345市长热线、上级交办件以及群众来信)、诉讼2起、信息公开8件,均按要求处理到位。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明确行政应诉的职责划分,逐步推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标准,我局还有一定不足之处。一是对创新自然资源管理思考不深入、将依法治区融入自然资源业务工作中做得还不够。法治政府工作多依赖于个别工作人员开展,工作量大,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对于如何更好开展和落实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二是法治政府工作不平衡。法治政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单位各股室,个别股室对法治政府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致使法治政府工作措施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建立学习、交流、探讨法律法规业务的平台和机制,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工作氛围。以解读自然资源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辅以实务案例剖析、典型经验做法、改革政策探讨、调研问题分析、互动交流讨论等方法,分析自然资源管理核心业务、政策热点、改革发展、项目审批、群众服务、土地管理、纠纷调处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分享工作实务依法行政的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政行为,推动我市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常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土地、林业等各类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增加到群众中宣传的频次和力度,增强新形势下全员知法守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