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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4-03-14来源:区财政局作者:区财政局字体[ ]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奋力深耕,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芦淞财政沃土落地生根。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履职情况
  (一)以法促财,高度重视
  “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我局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抓好履行法治建设这项政治任务,将法治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必由之路,狠抓局内法治建设工作,通过把握财政机关的属性,聚焦全区重点工作,做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财政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将法治建设常态化,制定本年度法治工作计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定期召开专题研究和部署会,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建设的汇报,始终强调法治建设在财政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强调财政工作以法治建设为保障,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内开展。
  (二)教宣结合,双管齐下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多维度、全过程、全方位地开展教育宣传,采用“教宣结合”方式,夯实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一是在全局上下开展多次教育活动,利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机会,以党日活动、学党史读书会、党史展览馆参观、组织参加党史竞赛等多元形式,广泛开展教育活动;二是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利用“三微一端一平台”新媒介和政府官网等平台,积极宣传财经类政策法规、同步局内普法、学法、执法最新动态,以视频培训等方式开展对《预算法》《会计法》等多种财经类政策法规详细解读,安排专门股室对相关政策业务进行答疑解惑,并在局内微信、QQ群定期不定期更新党史法纪和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教育宣传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确保教育到心、宣传到位,有效地通过教育和宣传的双重手段,将法制政策、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多措并举,积极作为
  一直以来,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多措并举,积极行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做大分好财政“蛋糕”。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严格落实预算调整、预算草案向人大报告制度。财政收入保持合理增长,1-11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3亿元,增长15.86%;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48亿元,增长21.25%,排名城区第2;非税收入完成1.05亿元,税收占比76.88%,较去年同期提升1百分点。二是完善预算编制,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财承能力约束,按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按照预算执行一体化要求完善财政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科学性、精准性,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章,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服务。对涉及财政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把关,优化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和本系统网站公布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申报清单,明确审批流程、经办等,一切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均在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框架下执行,严格程序遴选、聘任、考核法律顾问,发挥公职律师对财政事务的指导和协助作用;四是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五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形成化债合力。制定“芦淞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N’方案”,为后续融资化债工作指明了方向。深入开展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PPP项目清查整治、半拉子工程项目清查三项专项行动,完成问题自查自纠6个,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确保了全年未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1-11月,按期偿还到期债务67.55亿元,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红线”。六是加强财政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及“‘驻场解剖麻雀式’惠农补贴资金重点检查”,查找问题15个,完成资金整改115.94万元。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项目金额达1.5亿元,绩效评价结果广泛应用于2024年预算编制。监督民生类资金“互联网+监督”系统填报率达100%,让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法治工作开展不均衡,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法治建设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规范执法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持续用力,基层执法力量、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为目标,紧紧围绕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考核考评、示范创建、年度报告等工作。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增强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推广财政支出绩效“四评”机制和绩效评价“指定+双随机”方式,全面落实财政部门对区直各部门预算编制、资产配置、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职责,聚焦财经纪律方面的 9 类重点问题加强整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及相关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压实法律论证的主体责任。


  株洲市芦淞区财政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