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1来源:区司法局作者:区司法局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芦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密切配合,通过"随机抽选""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报名、审查、考察等各项工作,拟确定以下49名同志为我区人民陪审员:
唐岚 | 龙增 | 陈亮 | 刘婷婷 |
肖鑫星 | 李靖 | 汪良 | 张桂华 |
朱琳 | 何叶渺 | 刘佳 | 张盛 |
曾天亮 | 周宇诚 | 陈艳 | 马雅娟 |
刘媚蓉 | 马玲 | 高丽 | 陈雨 |
钟凤 | 彭婕 | 胡湘妮 | 肖玉华 |
温文 | 肖建华 | 徐梅芳 | 杨一川 |
谭拉 | 肖力杨 | 宋斌 | 潘超顿 |
戴项徽 | 黄义敏 | 马博 | 胡桃 |
谢琴 | 邓茜 | 戴雅雯 | 鄢敏 |
左爱红 | 刘丽虹 | 李茜 | 马正 |
刘威 | 丁玲 | 陈玉和 | 冯莹 |
龚小妹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监督电话:0731-28580917
18273307230(舒主任)
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
株洲市公安局董家段分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