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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8-08-02来源:司法局作者:司法局字体[ ]

  
  一、芦淞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芦淞区司法局是芦淞区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芦淞”创建工作。
  (三)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六)管理、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业务装备工作。
  (七)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街道(乡镇)司法所和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人事、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芦淞区司法局人员编制数为25人,行政编制25人。 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4人。
  二、芦淞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芦淞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芦淞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预算内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为247万元,预算支出为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10万元,占总收入46%;公共安全支出239万元,占总收入54%,已经追加了2017年预算。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2017年决算收入数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4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2万元。
  2017年决算支出数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万元,占总支出的86%;项目支出61万元,占总支出的14%。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万元,其中:
  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万元,占总支出的47%,公共安全支出236万元,占总支出的53%。
  ②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人员经费支出306万元, 占总支出的68%(工资福利支出234万元, 占总支出的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2万元占总支出16%),公用经费支出141万,占总支出的32%(商品和服务支出138万元, 占总支出的31%;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1%)。
  2.2017年决算收入数449万元,较预算数247万元增加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数447万元,较预算数247万元增加200万元。
  2017年决算支出数449元,较预算数247万元增加202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差异原因分析:因为历史遗留和客观现实一些因素,导致一些超预算只有安规定追加数额情况,只有年初及时分析了解明细情况,制定明细支出计划,在执行中按计划严格执行预算,才能避免超预算情况。
  (三) 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
  2017年决算收入数449万元,较上年503万元减少11%;2017年决算支出数449万元,较上年503万元减少11%。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7年决算结余资金为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元 。
  (五)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5.5万元,未超过预算数据,与上年对比情况如下: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9万元,比2016年度降低了0.1%; 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3.6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会议费未超过预算数,本年支出0元,较2016年度减少支出1.3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未超过预算数据。本年支出1.09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万元,比2016 年122万元减少43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财政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指标口径的差异所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已实行公车改革,留有一台执法执勤用车。
  (七)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基本情况
  (1)、2017年年末资产总计110.07万元,其中: “银行存款”余额0.07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61.8万元、“固定资产余额”为48.2万元。
  ( 2)、2017年年末负债总计60.8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余额60.8万元。
  2、资产负债对比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7年资产负债率是55%,较 2016年有所减少,原因是固定资产清查清理了一部分好多年前的固定资产。
  我部门在以后的资产管理中应加强资产效益管理,减少固定资产的磨损,并及时处理各种往来款项,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经费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
  四、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芦淞区司法局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龚卫芳;联系电话28580917。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株洲市芦淞区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