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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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综合业务 二级事项 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公开主体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3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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