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13浏览次数:来源:区水利局作者:区水利局 字体[ 大 中 小 ]
为加强河湖管理,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精神,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完成了株洲市芦淞区老枫溪港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初审,并经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审核。现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河委办〔2019〕3号)要求,对芦淞区老枫溪港划界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0731-28580209
邮 箱:2233721215@qq.com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水利局(邮编4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