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来源:区农业农村局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为加强我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现根据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关于变型拖拉机使用年限及变更发动机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8〕13号)、《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收割机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株农机通字〔2023〕2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我区已达使用年限的1台牌证农机具进行强制注销登记,原核发的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凡被注销牌证的拖拉机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否则,将作为无牌无证的车辆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拖拉机所有人和驾驶人自行承担。现对具体名单予以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受理电话: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0731-28580525,18593402270 。
特此公告!
附件:截至2025年3月13日已达使用年限拖拉机名单
株洲市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3日
截至2025年3月13日已达使用年限拖拉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