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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芦淞通用机场产业配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来源:新芦淞集团作者:新芦淞集团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芦淞通用机场产业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已由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株洲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芦淞通用机场产业配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芦淞通用机场产业配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和建设规模:包括新建产业配套综合体1栋,建筑面积16006.75m,平整场地5000m;提质改造现有产业配套设施,改造面积4628.96m;更新通讯、电力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的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联合体投标方由牵头单位进行投标并递交联合体协议。
  3)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信用株洲”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符合项目施工及材料采购要求的施工企业。
  2)符合国家内外资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 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5 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6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7月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31—22023088)。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usong.gov.cn)发布。
  9.  招标人名称:株洲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涂馨匀/复审:刘彪/终审:刘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