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来源:芦淞区作者:芦淞区 字体[ 大 中 小 ]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召开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听证会的通知
因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对涉及征收的地块(小地名茶园坡)权属存在争议,向区政府提出了确权申请,现将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听证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事项
对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等事项举行听证。
二、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时
地点: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
(一)听证员兼主持人
周润泉 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长
(二)听证员
杨 萍 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副局长
周 辉 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副局长
黄炜祺 芦淞区枫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新颖 芦淞区司法局副局长
(三)争议各方当事人
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相关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各方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如本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有其他组织对该争议地块主张权利,也列为听证当事人)
(四)听证参加人
枫溪街道坚栗村,株洲市国土资源测绘院,与大屋组、洲上组相邻的其他村民小组。(如争议双方申请了证人,则证人也须参加)
(五)听证记录人
记录员:罗锦烨,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干事。
四、听证要求
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参加听证的,还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应于2024年7月8日前交至芦淞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及电话:周绪军,28685042)。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如有要求对该争议地块进行确权的个人或组织,请在十五日内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提起林地确权申请(如争议双方需申请证人出席作证,可同步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绪军,28685042)。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允许村民旁听,旁听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旁听,并遵守听证纪律。
(四)本听证通知同时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