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来源:区教育局作者:区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29人次。其中按资助类别分:原建档立卡子女444人次,农村低保户子女305人次,城市低保户子女145人次,特困供养学生23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173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160人次,防返贫监测对象及其他贫困学生172人次;按是否寄宿分:寄宿生172人次、非寄宿生1257人次。
根据国家义教阶段学生资助发放标准:小学寄宿生625元/期、初中寄宿生750元/期、小学非寄宿生312.5元/期、初中非寄宿生375元/期,共计发放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54.20625万元。
二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259人次。其中按资助类别分:原建档立卡子女84人次,农村低保户子女35人次,城市低保户子女14人次,特困供养学生28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22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31人次,防返贫监测对象及其他贫困学生41人次。
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发放标准:500元/期,共计需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12.95万元。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