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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听证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1-24浏览次数:来源:区自然资源局作者: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

  因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对涉及征收的地块(小地名茶园坡)权属存在争议,向区政府提出了确权申请,现将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听证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事项
  对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等事项举行听证。
  二、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时
  地点: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
  (一)听证员兼主持人
  周润泉   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长 
  (二)听证员
  杨   萍  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副局长
  周   辉  芦淞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副局长
    黄新颖   芦淞区司法局副局长
    黄炜祺   芦淞区枫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争议各方当事人
  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洲上组、大屋组相关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各方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如本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有其他组织对该争议地块主张权利,也列为听证当事人)                                                                             
  (四)听证参加人 
  枫溪街道办事处坚栗村,株洲市国土资源测绘院,与大屋组、洲上组相邻的其他村民小组。(如争议双方申请了证人,则证人也须参加)
  (五)听证记录人
  记录员:姜正宇,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农业办主任。
  四、听证要求
  争议各方当事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参加听证的,还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应于2024年2月25日前交至芦淞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及电话:周绪军,28685042)。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如有要求对该争议地块进行确权的个人或组织,请在十五日内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提起林地确权申请(如争议双方需申请证人出席作证,可同步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绪军,28685042)。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允许村民旁听,旁听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旁听,并遵守听证纪律。
  (四)本听证通知同时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