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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芦淞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1-09浏览次数:来源:区人社局作者:区人社局 字体[ ]

  
  为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定2024年芦淞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本次开发计划共涉及14家用人单位,包含84个岗位(见附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公益性岗位谁开发、谁用人、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岗位援助作用。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使用、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等,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定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在岗人员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开展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


  附件:2024年芦淞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2024年芦淞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开发岗位数

  1

  芦淞区委宣传部

  5

  2

  芦淞区人社局

  3

  3

  芦淞区民政局

  2

  4

  芦淞区妇女联合会

  5

  5

  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5

  6

  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

  7

  贺家土街道办事处

  9

  8

  建设街道办事处

  10

  9

  建宁街道办事处

  6

  10

  龙泉街道办事处

  9

  11

  枫溪街道办事处

  11

  12

  庆云街道办事处

  7

  13

  董家塅街道办事处

  10

  14

  白关镇

  1

  合计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