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4浏览次数:来源:区民政局作者:区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株洲市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株民发〔2023〕19号)及株洲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地推动芦淞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我区民办养老机构实际情况,申报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共计281.0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欢迎对我区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1-28589781。
附件:
1、株洲市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申报表
2、株洲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补贴申报表
3、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及养老护理员补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