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来源:区教育局作者:区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50人次。其中按资助类别分:原建档立卡子女370人次,农村低保户子女305人次,城市低保户子女136人次,特困供养学生24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144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169人次,防返贫监测对象及其他贫困学生194人次;按是否寄宿分:寄宿生186人次、非寄宿生1164人次。
根据国家义教阶段学生资助发放标准:小学寄宿生500元/期、初中寄宿生625元/期、小学非寄宿生250元/期、初中非寄宿生312.5元/期,共计发放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42.40625万元。
二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235人次.。其中按资助类别分:原建档立卡子女77人次,农村低保户子女34人次,城市低保户子女10人次,特困供养学生26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20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27人次,防返贫监测对象及其他贫困学生40人次;
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发放标准:500元/期,共计需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11.75万元。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