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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株洲市芦淞区区级河长设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0-26浏览次数:来源:区水利局作者:区水利局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区河委会研究同意,现对芦淞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区级河长设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河长:
  唐卫湘  区委书记
  王  强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副总河长:
  文韶松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杜  益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任  茁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任区河长办主任)
  区级河长:
  文韶松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湘江芦淞段河长)
  杜  益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担任大京水库河长)
  唐开世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担任关口山河河长)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白关铺河河长)
  刘正午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担任白石港芦淞段河长)
  冯义洲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白关镇党委书记(担任徐家冲水库河长)
  汤勇军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洞冲水库河长)
  李石德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周家冲水库河长)
  姚  艺  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建宁港芦淞段河长)
  罗有略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燕窝里河河长)
  朱金辉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担任石羊河河长)
  白  虎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担任姚家坝河河长)
  任  茁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担任枫溪港河长)
  郝陆游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红十字会会长(兼)(担任大江口河河长)
  每个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水库)分别明确一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责任联系单位(详见附件),协助区级河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区级河长会议、开展河长巡河,协调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等。


  附件:区级河长设置方案     



区级河长设置方案

所负责河流

责任联系单位

区总河长

唐卫湘

区委书记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区副总河长

文韶松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任区河长办主任)

区级河长

文韶松

区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湘江芦淞段

建局

  

区委常委,

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区长

大京水库

区发改局

唐开世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关口山河

区委办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白关铺河

区委宣传部

区级河长

刘正午

区委常委,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白石港芦淞段

区城管局

冯义洲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区政协党组副书记,

白关镇党委书记

徐家冲水库

区委统战部

汤勇军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洞冲水库

区委政法委

李石德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周家冲水库

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副区长

建宁港芦淞段

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

罗有略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芦淞分局

党委书记、局长

燕窝里河

市公安局芦淞

分局

朱金辉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石羊河

区人社局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姚家坝河

区科工信局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枫溪港

区水利局

陆游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红十字会会长(兼)

大江口河

区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