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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已达使用年限拖拉机强制注销报废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来源:区农业农村局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为加强我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现根据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关于变型拖拉机使用年限及变更发动机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8〕13号)、《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收割机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株农机通字〔2023〕2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我区已达使用年限的2台牌证农机具进行强制注销登记,现对具体名单予以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受理电话: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0731-28580704、18673362036 。


  附件:截至2023年6月8日已达使用年限拖拉机名单


  株洲市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