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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芦淞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来源:区人社局作者:区人社局 字体[ ]

  为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作用,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20]7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定2023年芦淞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本次开发计划共涉及15家用人单位,包含108个岗位(见附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公益性岗位谁开发、谁用人、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岗位援助作用。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使用、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等,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定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在岗人员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开展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

  附件:2023年芦淞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2023年芦淞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开发岗位数

1

芦淞区委宣传部

5

2

芦淞区人社局

3

3

芦淞区民政局

2

4

芦淞区妇女联合会

6

5

芦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5

6

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

7

芦淞区农业农村局

4

8

贺家土街道办事处

11

9

建设街道办事处

10

10

建宁街道办事处

10

11

龙泉街道办事处

11

12

枫溪街道办事处

10

13

庆云街道办事处

15

14

董家塅街道办事处

14

15

白关镇

1

合计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