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者: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为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根据《株洲市芦淞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在区委的领导下,今年5月份起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与农村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与农村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评议时间
2022年5月-12月
三、评议内容
主要评议本届以来的工作,具体包括:
1. 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
2.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
3. 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以及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4. 主要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5.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情况,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广大干部群众、人大代表,被评议工作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中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监督电话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685
区教育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686
区自然资源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865
区农业与农村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67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评议小组:28580978
来信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一号楼3-1办公室
电子邮箱:760763152@qq.com
芦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