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来源:区天泰能源退服中心作者:区天泰能源退服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 2021年4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狠抓整改措施落实。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树牢了规矩意识,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迅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两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紧抓不放,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心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递压力,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分工,压实整改责任;相关责任人员全面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落实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方案。2021年4月16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的“三个聚焦”方面11个问题17个具体问题表现,逐个逐条讨论研究,制定了37项具体详实的整改措施,同时制订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4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心党委《区委第十三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天泰能源退服中心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芦退服委〔2021〕10号),报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我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7月8日,针对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整改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补充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细化强化了整改措施。
(三)着力推动整改。围绕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于2021年4月16日、4月22日、5月14日、6月2日、6月29日、7月7日,共6次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析总结、调度检查、督导落实,及时掌握研究整改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深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做到真抓实改、全面整改、高质整改。5月14日,组织了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党规、法律、制度学习和业务培训、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体谈话,强化了规矩意识,明确了工作要求,提高了整改自觉性、主动性、针对性。5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认领问题,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进整改。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深入贯彻整改要求。针对资产管理问题整改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开展了租赁合同执行检查、租赁价格调查评估、转租整改、公开招租等资产管理专项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先后制定和修订完善了中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和整改台账,及时跟进督查整改进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予以追责问责;对上级组织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截止2021年7月12日,巡察反馈的“三个聚焦”方面11个问题17个具体问题表现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共退回资金6052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开展学习不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学。一把手和党委班子自觉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的思想教育,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和集体谈话教育。2021年5月10日,开展了全体工作人员集体谈话;5月14日,开展了党规、法律、制度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6月4日,开展了班子成员谈心谈话;6月16日,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每月调度1次学习情况。通过上级教育、自我教育、谈话教育等方式督学促学,促进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二是强化学习制度保障学。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制度。至目前,共开展了5次中心组学习和10次第一议题学习,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都讲授了1次党课,都撰写了4篇学习心得,都完成了1次“初心记忆”讲述交流,把严格学习制度、落实学习任务转化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2、相关风险防控不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1月5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分管财务领导不再兼任会计,实行会计代理记账。2020年12月8日,签订会计代理合同,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实现了分管财务负责人与会计经办人员职责分离,防范内控风险。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学风文风会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统筹安排学。2021年5月28日,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加强教育培训;5月11日,组织党员到杨得志故居参观学习,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每月调度1次学习情况;开展“日周月季”学习行动,至6月30日,共推送“每日习语金句”85条,推送“每周党史故事”19个,完成“每月初心记忆”交流21次,完成“每季学习心得”交流14次;抓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安排学习发言,做好学习笔记;推动“学习强国”学习,6月7日,对学分低的学员开展谈话督促,至6月30日每周通报学习情况共26次。二是拓展学习内容,系统组织学。共开展了5次中心组学习,内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为主;共开展了10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等内容为主;组织了1次参观学习,内容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个人自学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规章制度、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内容为主;共开展了1次党规、法律、制度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系统组织学,不断拓展学习内容,把理论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系统性,提高学习实效性。三是开展材料撰写能力培训。2021年5月14日,在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教育暨业务培训会上,开展了文字材料撰写专题培训,讲解了文件材料撰写要求和注意事项,组织材料撰写人员进行了研讨交流,提升材料撰写能力。四是严格文件审核把关。2020年11月,制定了《文件与会议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严格把关标准,文件材料实事求是谈成绩,深刻准确说问题,具体管用举措施,防止避重就轻、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说问题不举措施。严格审核程序,文件材料首先送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送主要领导审定签发。五是明确会议记录要求。2021年5月14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教育暨业务培训,党委书记对会议流程及会议记录要求进行了着重讲解,明确强调,会议记录要载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人员、会议内容、会议决定等会议要素,会议内容要分项记录会议事项、分人记录讨论发言和表决意见要点。并将会议记录要求纳入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予以制度化。六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教育培训学习。多次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会前均提醒记录人员认真准确记录会议情况,提高记录人员责任意识;2021年5月26日、6月1日,先后2次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会议记录人员到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专门请教学习,并督促其开展网络自学,提高业务水平。七是加强会议记录检查指导。从2021年5月起,责成分管领导会后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指导,对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的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并将这一要求纳入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予以制度化。八是补齐缺失会议记录。2021年6月16日,会议记录人员通过调阅会议纪要和班子成员个人会议记录,补齐了缺失不全的单位会议记录,并对补记和党委纪实本粘贴手写记录本复印件等情况,分别在会议记录本和纪实本上批注说明。
4、公款报销个人餐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法规制度学习教育。2021年5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规矩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财务审核审批。已责成财务审核审批人员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审核审批,禁止不合规不合法票据报销。三是责成退款。2021年5月20日,对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合规餐费2552元,责成业务经办人员退款并上交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5、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取消公务用车。2019年5月,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二是完善规章制度。2019年11月,制定了《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财务管理不合规
(1)原始凭证不真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法规制度学习教育。2021年5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规矩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2020年9月27日,召开办公会议,修订了《食堂及伙食费管理办法》,从2020年10月起,严禁食堂白条支出,规范了食堂财务管理;2020年11月5日,召开党委会议,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报账手续,加强财务管理。
(2)违规支付大额现金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2021年5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财务审核审批。已责成财务审核审批人员严格审核审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原始凭证合规性审查,禁止不合规不合法票据报销,严控现金支付。
(3)违规列支党建活动餐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学习教育。2021年5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弄明白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制度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责成退款。2020年11月11日,对参与组织党建活动的在职人员、各退休支部委员的以造表形式列支的餐费共计0.35万元,责成退款并上交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由其自行承担。
7、国有资产管理不力
(1)对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合同承租人通过转租第三方赚取差价的现象。对租赁价格缺少有效市场评估,在签订合同后对承租人的转租行为管控不力,存在经营管理风险,未能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和整改措施。2020年11月5日,召开党委会议,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及审批流程;2021年6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台了《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产租赁行为;2021年7月8日,补充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细化强化资产管理问题整改措施。二是开展租赁合同执行检查。2021年5-6月,开展了租赁合同执行情况检查,要求合同承租人提供门店经营执照经营者身份证,上门调查核实合同承租人与门店经营执照经营者实际情况,形成了《租赁合同执行检查报告》。同时,对租金收取情况进行了清查,对职工医院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而拖欠的租金已于2021年7月9日收取并上缴财政,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开展租赁价格市场调查。2021年5-6月,对贺嘉路沿线门店的租金价格进行了市场调查,于6月28日形成调查报告,掌握周边市场租赁价格第一手资料,为确定租金价格提供决策参考。四是开展租赁价格评估和公开对外招租。对合同到期收回、承租人退租收回、闲置准备出租的生活区院内招待所2-6层、职工医院附属7-8号门店等出租资产,于2021年5月聘请评估机构进行租赁价格评估,取得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并报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以备案评估价格作为租金底价,于2021年6月1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门店现场发布和张贴招租公告,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对外招租,但在无人应租。五是确定转租认定原则。聘请律师出具了转租与合伙合作认定的法律意见。参考法律意见确定了转租认定原则:对合同承租人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不一致的门店,其能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合伙合作协议或经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证明等法律认可的非转租证据,或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认定为未违反合同未转租,否则,一律认定为违反合同转租,终止合同,收回门店。六是开展转租整改工作。2021年6月至7月上旬,向合同承租人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不一致的11个门店,发出律师函和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或提供法律认可的非转租证据。目前,已整改到位的门店6个,提供法律认可的非转租证据的门店0个,转租整改收回的门店1个。七是对后续整改作出部署。2021年7月7日,召开党委会议作出决定:对第一次公开对外招租未成功的出租资产,在2021年7月中旬进行第二次公开招租;对转租整改收回和退租收回的门店,重新出租时,及时按《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和《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出租;对将于2021年12月到期的贺嘉路沿线门店,执行完现有合同,进行租赁价格评估,到期重租时,按《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和《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出租;对将于2021年12月到期的职工医院,执行完现有合同,于下半年进行租赁价格评估,到期重租时,按《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和《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出租,同时取消其提供义务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享有的租金优惠措施,今后如需其提供医疗健康咨询服务,则按有偿原则和市场价格另行结算,做到收支清楚、账目明白;对资产面积有争议的贺家路沿线门店,聘请中介机构重新测量建筑面积,今后按重测建筑面积签订合同,计算单价。
(2)资产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研究规划资产用途。2021年4月16日、7月7日,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规划资产用途,按照“合理利用、能租尽租”原则,确定出租资产范围,除文化教育楼外,其他资产原则上对外出租,发挥资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盘活闲置资产。对闲置的招待所第二层和职工医院附属7-8号门店,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对外招租,但未成功,将于7月中旬进行第二次公开对外招租;对文化教育楼三四层,预留优先作为老年服务活动场所,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进行装修改造加以利用发挥社会效益,如资金紧张无法装修改造,则可对外出租,创造经济效益。
(三)反馈问题:聚集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学习教育。2021年5月14日,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班子成员重温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书记带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了民主决策意识。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2021年以来召开的党委会议和办公会议,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落实民主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策。6月2日,召开党委会议,修订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3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保证了各项制度规定的一致性,强化了民主集中的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明确末位表态要求,会议讨论阶段按照分管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党委书记的顺序依次发表讨论意见,会议表决阶段按照其他班子成员、党委书记的顺序依次发表表决意见,并将这一要求纳入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予以制度化。2021年以来召开的党委会议和办公会议,一把手均严格落实了末位表态制度,并要求班子成员平时深入思考全局工作,会上积极讨论踊跃发言,对会议表决事项必须发表明确的表决意见,不能不发表意见,防止“一言堂”。四是做好发言表决记录。先后2次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会议记录人员到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请教学习,多次督促会议记录人员按要求记录每个班子成员的讨论发言和表决意见,明确要求分管领导会后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程序。通过党建工作例会,要求各支部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纪实记录,会后落实评议审批意见、做好资料归集,并补齐了第三、四、五退休支部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测评情况、支部党员大会评议情况、党委审批意见。2020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了相关程序。二是强化指导检查。2020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均安排了班子成员对各支部进行指导点评,同时,安排党建专干对各支部进行经常性指导和及时督促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组织生活末实现全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组织生活参与度。2021年上半年,对向党委备案可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龄党员,开展送学上门、微宣讲等活动共计15次;对应当参加而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开展谈话教育共计13次,督促其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同时组织这些党员通过“天泰e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确保组织生活全覆盖。
10、党员管理不到位
(1)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党的组织。2018年8月,区委批准成立了党委,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党委建立了机关支部和5个退休支部,建立和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对所辖党员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清理组织关系。2021年5-6月,对因工作地点不固定或移居外地而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清理,转出1名党员组织关系。三是加强灵活就业党员管理。对因工作地点不固定、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34名灵活就业党员,开展了谈话教育,同时通过“天泰e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加强教育管。
(2)未及时找寻失联党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8月党委成立后,便着手党员清理登记,努力寻找失联党员,至2020年10月,70名失联党员全部取得联系并纳入管理,全部补缴了失联期间的党费。
(3)长期未发展党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服务对象政治思想引领,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养,努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上半年,对2名日常表现好的群众,进行了思想状况了解和谈话,鼓励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但这两名群众均表示年龄偏大,无意愿入党。我中心管理服务对象均为退休人员,发展党员工作困难较大。
1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学习教育。2021年5月14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传达上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实行联系报告制度。中心党委已指定党委副书记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提前1天向派驻纪检组进行了报告并邀请其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今年以来,共计向区纪委监委领导及其部门报告工作(包括整改工作)8次,加强了联系,进一步把握了要求。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阶段,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整改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老年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整改事项,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老年服务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强管理、促服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成果,发挥好整改成效,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巡察问题解决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增强党委班子集体领导能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加强党性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牢规矩意识,养成制度自觉,守住纪律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老年服务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2523247;电子邮箱:361661046@qq.com。
芦淞区天泰能源退服中心党委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