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来源:区残疾人联合会作者:区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大 中 小 ]
为广泛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综〔2017〕42号)文件要求,芦淞区残联现公开发布2021年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三个项目,并征集项目承接方。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2021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项目目标及经费安排:
(1)财政预算20万元,完成省、市“民生100“工程任务数30户(项目完结验收后,根据财评中心评审结果结算)。
(2)改造内容参照湖南省残联印发的《湖南省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指南》。
2.申报条件:
(1)承接政府购买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而定。
(2)入围《湖南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施工单位指导目录》。
(二)2021年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
1.项目目标及经费安排:
(1)本年度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适配率达85%以上;
(2)财政预算10万元,以全年实际适配数量进行结算。
2.申报条件:
1.承接政府购买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而定。
2.入围《湖南省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
(三)2021年残疾人培训项目
1.项目内容及经费安排:
计划培训90人,其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人培训预算资金2.5万元,职业技能培训电子商务、手工操作班各30人,培训预算资金各5万元。
2.申报条件:
(1)承接政府购买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而定。
(2)入围株洲市人社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主体资格评审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2021年4月6日—13日内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具体项目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评审:邀请相关人员审定项目计划书。
(三)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芦淞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
(四)签订项目合同。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购买资格的机构在2021年4月13日前到区残联(联系人:李静远,联系电话:0731-28580712,地址: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区政府2号楼1-12室)报名并递交资料并提供电子文档。
(二)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电子档;
2.相关证明资料一份:
(1)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机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时申领了三证合一的组织仅需提供机构登记证书,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
(2)项目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申报事项的,应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4)项目参与人员相关专业及资格证书;
(5)户名、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三)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区残联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在规定周期内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实施机构应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估。
(四)项目执行单位要根据项目内容的要求定期向区残联报送相关文字和图片信息,并由区残联统一对外发布。
本公告由株洲市芦淞区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
株洲市芦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