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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1-03-31浏览次数:来源:区国投作者:区国投 字体[ ]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5日至9月4日,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芦淞国投集团开展了巡察。2020年11月3日,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了三个方面25个问题,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就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经过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组织参与公司管理作用发挥不突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工商备案登记。二是完善《部门绩效考核计划(完成)表》绩效考核表。三是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共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支委会前置程序。
  2.关于“开展党性教育走过场”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整改问题,并将落实情况常态化。二是公司将认真做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并确保会议质量。三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方案》。
  3.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制定《芦淞国投集团2021年度党员年度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与公司发展相关的重要论述。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市场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1-2025)》初稿,并报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审批。二是严格按化债计划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积极争取政府划拨资产,公司成立资产接收小组办理资产过户和接收工作;公司加快商住用地出让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转型项目。三是土地开发公司改制问题,完成公司员工社保缴纳,并由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基本完成改制工作;土地公司员工全部分流到集团公司及子公司。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2021年班子成员学习计划》。三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网络舆情应对方案》。
  6.关于“履职责任心不强,风险防控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曲尺砂场项目进行用地情况说明,对未报批部分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约16亩土地已于2020年12月组卷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待审核批复;正在积极对接市森林公安处理林地违法手续事宜。二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备用金管理制度(试行)》,规定备用金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借款到期不及时归还者,公司财务部通知人资部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以确保库存现金控制在限额内。三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四是对接专业培训机构,已进行2020年度公司全体员工合能力提升培训。
  7.关于“履职能力不足,内部管理缺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市场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1-2025)》初稿,待方案报政府审批完成后再上报董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由财政局批准后实施。二是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子公司每月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资金计划,对凡未列入计划的坚决不予开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制定《中共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委派员工管理制度》,制定《芦淞国投集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初稿;按照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工作要求,引进第三方机构制定市场化转型发展方案。四是完成公司员工49人的基础档案建档工作(一人一档),并建立电子台账。五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稿)》,建立档案调阅台账。
  8.关于“未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中共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流程;制定《芦淞国投集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初稿。二是严格执行《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公司采购的招投标管理。
  9.关于“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请假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严格规范员工请销假流程,做到一人一事一报。二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浮在表面,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具体”的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多头开户情况及银行对贷款项目的要求,对开设的27个银行结算账户予以清理,已注销16个账户。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固,民生实事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京风景区环湖道路改扩建工程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并完成五方验收。二是芦淞区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议定同意启动大京环湖道路改扩建项目结算程序;公司根据会议精神要求落实工程结算资料的整理。
  3.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党务公开制定》规定,已规范党务公开栏,并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二是已关停公司网站,2021年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加强公司宣传。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随意变更”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工程及合同付款台账,严格按《株洲芦淞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建立预警红线,不再出现提前支付工程款的现象。
  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内部资金调拨严格按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杜绝出现因资金调拨急而未及时办理审批程序现象。二是完善《食堂采购管理办法》,食堂采购原始凭证已按报账流程做附件,由供货人、验收人、采购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已于供货人签订为期一年的食材供货合同。三是已严格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坚决杜绝不合规原始凭证,对不合理的费用不予开支。6.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杜绝再次出现不合规费用的发生。二是对超标报销加班餐费进行清查,对商务接待超标陪餐的情况进行情况说明。三是按照《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对车辆使用、维修保养进行台账登记管理。四是按照《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会员关怀慰问制度》列支费用,对无名字的慰问费支出进行情况说明,并补充完善会计凭证附件资料。
  7.关于“‘四风’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领导批示件已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台账,全过程跟踪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二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委派员工管理制度》。三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2021年度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各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开展不同方式的学习。四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党支部2020年党建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五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
  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已对2017年以来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盘点,完善登记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因财务部录入凭证时财务人员将购买办公家具与购买投影设备的会计分录摘要写反,已将该凭证摘要修改正确,固定资产明细账按办公家具153495元和投影设备18460元填制。
  9.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融资风险较大”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芦淞国投集团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公司融资管理。二是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公司融资相关手续,做到做到“一事一方案一请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将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归档资料。二是不定期开展相关人员的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2.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流程,确保后续按要求完成换届选举。
  3.关于“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1月公司支委会已讨论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后续将严格核查党费收缴情况,并及时公示。二是公司将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制度》执行,对返回党费的使用上会进行讨论,并公示。
  4.关于“选人用人不严”的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招聘需求,制定《社会招聘实施方案》,并发布《社会招聘简章》,公司招聘履行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程序后择优录用等招聘程序。
  5.关于“人力资源与党建,不符合‘合署办公’的要求”的整改要求。
  制定《芦淞国投集团市场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1-2025)》初稿,方案中明确将党群办和人力资源部合并,待方案报区政府、区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实现党群工作与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
  6.关于“廉政意识弱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中共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中共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中共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等责任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二是制定《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四是根据公司章程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五是组织开展2020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7.关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对照芦巡发〔2020〕1号文件,聚焦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部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理论学习流于表面、对待巡察工作政治站位不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8个方面自查,查找问题0个。


  中共株洲芦淞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