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1-15浏览次数:来源:征兵办作者:征兵办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兵役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芦淞区2021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2021年12月31日期前,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的芦淞籍男性公民(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以及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高中(中专、技校)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男生。
二、兵役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兵役登记方式及流程
①登陆“全国征兵网”
②进入兵役登记(用学信网账号登陆/新注册账号登陆);
③点击兵役登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④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缓征/应征报名;
⑤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存根,填写《公民兵役证》申领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张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上交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武装部或就读学校,各街道(镇)武装部或学校负责兵役登记的老师统一到区人武部办理兵役证和卡式《公民兵役证》。
四、责任认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之规定,当年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2、各街道(镇)和辖区内高校武装部负责本辖区(高校)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各职校及高中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本校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
3、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年满18周岁未进行兵役登记或逾期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青年,区征兵办将不再逾期办理兵役登记事宜,为此影响到个人上学或就业等责任由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流程图:

咨询电话:
芦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31-22159124
18673377937(王科长) 17773312988(单参谋)
枫溪街道办武装部13707330755(黄部长)
13873364971(邓干事)
庆云街道办武装部15115366008(蔡部长)
15973369923(易干事)
建宁街道办武装部13973300846(谢部长)
17077430333(李干事)
建设街道办武装部13637335558(颜部长)
13467338839(程干事)
龙泉街道办武装部13973369657(唐部长)
15673383600(杨干事)
贺家土街道办武装部13786362334(贺主任)
15116008878(袁干事)
董家塅街道办武装部15973348119(贺部长)
13007458818(罗干事)
白关镇武装部17716786225(张部长)
15873352187(易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