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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02/201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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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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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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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日期:2013-04-26
芦政办发〔2013〕28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在园区职能整合中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京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局办、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区国投集团: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园区经济和服饰航空两大千亿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区园区“职能归并,效能整合”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园区工作实际,特就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区园区办职责
(一)对两大园区实施监督、管理、服务、协调等综合职能,负责园区各项攻坚指标的调度汇总。
(二)牵头组织召开园区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负责与市园区办有关工作的对接。
二、区经信局职责
(一)制定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按季度开展园区工业经济形势分析。
(二)负责园区企业名录及企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园区主导产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及融资的指导与服务;负责园区工业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协调;联系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中介组织工作。
(三)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四)负责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军民结合)的数据收集、报送;落实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申请。
三、区城建局职责
(一)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道路及排水、绿化等)的维护和管理。
(二)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三)参与园区重点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查等工作。
(四)受委托负责园区部分重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区统计局职责
(一)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园区统计工作规划;组织和落实园区相关专项调查。
(二)负责统一收集、整理园区所在乡(镇)、办事处及企业上报的园区统计数据,并根据年度下达的园区攻坚指标,牵头指导和协调园区所在乡(镇)、办事处及企业的统计业务工作,确保应统尽统,完成园区年度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三)为区委、区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园区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按季度对园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及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园区办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
(四)负责对口协调市统计局有关园区统计工作。
五、区科技局职责
(一)贯彻实施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园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园区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政策与措施。
(二)负责园区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管理;牵头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工程、科技基地的规划建设;组织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三)负责园区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合作、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
(四)负责中小航空发动机特色产业基地的数据收集、报送;积极争取相关专项支持。
六、区招商局职责
(一)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统筹;按季度开展园区招商形势分析;组织开展招商引资业务培训。
(二)组织落实园区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计划;参与制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三)负责园区重大引资项目的审核;协调、调度园区内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工作。
(四)负责策划、储备和推介园区产业招商项目;收集、分析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拓宽招商渠道;承担园区招商系统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等有关工作。
七、区建管委办职责
(一)负责提出年度园区内纳入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初步意见;牵头统筹园区在建项目的调度、协调和综合管理,帮助项目解决实际问题。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拆迁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三)配合做好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及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
八、龙泉街道办事处、枫溪街道办事处、五里墩乡政府、白关镇政府职责
(一)由龙泉街道牵头、白关镇配合,共同做好建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相关统计信息的上报(含征地拆迁任务、联网直报等)工作。
(二)由枫溪街道牵头、五里墩乡配合,共同做好董家塅高科园范围内相关统计信息的上报(含征地拆迁任务、联网直报等)工作。
(三)负责各自辖区内征拆、综治、信访、维稳、城管、环卫、计生、消防、工会等社会管理事务。
(四)负责各自辖区内项目建设和建成企业的协调服务工
作。
九、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园区开发、建设、融资工作。
(二)负责工业楼宇(标准厂房)和商业用地招商和建设管理。
(三)负责园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储备及商业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承担园区土地报批、融资、资产总额及增加值、月总结计划、信息动态等指标考核及信息报送。
十、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职责
(一)负责园区内指定项目的开发建设。
(二)负责园区内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三)负责园区内安置房建设的综合统筹和业务管理。
(四)负责园区指定项目(范围)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相关信息报送。
十一、国土芦淞分局、规划芦淞分局、环保芦淞分局、芦淞区国税局、芦淞区地税局、工商芦淞分局职责
(一)参加园区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参与园区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二)立足本职,积极为园区企业做好前期、建设和经营阶段的全方位服务。
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落实,并明确一名单位副职具体对口联络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