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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02/2013-00001
文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2013-10-16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3-10-16
公开责任部门:
文号: 发文日期:2013-10-16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芦淞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在省、市投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中的招投标工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株洲市芦淞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王 冬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陈 晖 国土芦淞分局局长
成 员:王 芳 区监察局副局长
郑 炬 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永忠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傅永艳 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
钟 华 区国土分局纪检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芦淞分局,由陈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8685201)。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应任职人员自然递补,并报区政府办备案,不再另行文。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