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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02/201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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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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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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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日期:2013-07-09
芦政办发〔2013〕49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芦淞区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
模范区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芦淞区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株洲市芦淞区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活动宣传方案
为促进依法合理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公众意识和良好氛围,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湖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3〕31号)和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株洲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国土资办发〔2013〕4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加快经济发展这一核心,以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建立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评价、监管、考核为保障,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城乡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走出一条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学发展道路,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宝贵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活动安排。一是宣传中央、省、市和区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宣传省、市主管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活动。三是宣传区政府和各相关单位深入联系实际开展创建活动的内容和目标。
(二)宣传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一是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题载体、总体安排和方法部署。二是做好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探索创新、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工作的宣传。
(三)宣传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基层组织和各相关部门在创建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四)宣传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宣传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对推动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三、宣传方式
1、印制宣传材料,向用地单位和相关部门发放,主要是宣传创建活动、用地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
2、积极利用《株洲日报》、红网等媒体对本创建活动中有价值的信息、典型进行报道,力争报道内容及时、丰富、生动。
3、送法律、送政策下基层,进村社。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送政策下基层”活动,大力宣传创建活动意义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
4、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利用区委党校教育优势,采取把创建活动和日常管理、平时学习、知识讲座等形式结合起来。
四、宣传安排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活动的宣传工作从2013年5月开始,持续到2013年12月底。
(一)新闻宣传。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开展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重要动态、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实际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主要围绕各部门、各单位在节约集约用地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取得的积极成效。
(二)社会宣传。要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活动,要大张旗鼓地开展现场咨询、知识讲座、政策下乡等专题活动,增强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典型宣传。要充分发掘在创建活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大力开展单位之间、股室之间、岗位之间发现的先进典型,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建共享,共同提升。
(四)信息报送。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在创建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信息等,要及时报送给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及时报送反映工作进展、工作动态等信息外,要特别注意报送有自身特色,有宣传价值,值的广泛推广和学习的活动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责任,营造舆论氛围,并积极配合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视台、报社、网站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一定要提高对活动的认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强化对活动的宣传,切实把活动推向深入。
(二)突出特色。要结合当前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特点,既要全面深入,又要突出重点,注意与“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力求在报道内容上丰富多彩、形式上生动活泼。扎实开展活动,积极对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加以报道。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强化创建工作和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