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索引号:102/2013-00001
文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2013-10-16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3-10-16
公开责任部门:
文号: 发文日期:2013-10-16
芦政办发〔2013〕71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芦淞区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芦淞区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
芦淞区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稳步推进我区无偿献血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指标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湖南省实施办法》和《株洲市2013年度县(市)、城区绩效考核指标》(株绩考〔2013〕2号)文件精神,倡导自愿无偿献血,确保医疗临床用血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在积极组织街头献血的同时,按时按量完成株洲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任务:无偿献血人数达到400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中华民族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高尚人道主义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体现,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偿献血工作密切关系到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献血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深入抓的工作格局,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将下达有关单位的献血人数为最低完成数,献血时不低于此数,鼓励和动员多献。同时,要经常与区卫生局保持联系、加强协调,确保献血工作的顺利进行。区卫生局要加强对献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主动与市血站联系,协调、处理无偿献血工作相关事宜,确保我区献血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树立新风。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全面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无偿献血意识,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动员和鼓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现役军人,特别是共产党员带头献血。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按时到指定地点献血,并对献血人员登记造册,防止遗漏,要抓好典型宣传,弘扬无偿献血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和人道主义精神,使干部群众主动接受、理解、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四)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区政府办把献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对年终不能完成全年献血目标任务的单位,年底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各乡镇(办事处)要把无偿献血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居)委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本单位献血人数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
芦淞区2013年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单位(部门) | 任务数(人) |
区直机关工委 | 10 |
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 | 10 |
区财政局 | 3 |
教育局 | 120 |
人社局 | 3 |
民政局 | 3 |
农村工作局 | 3 |
计生局 | 3 |
卫生局(含疾控中心、妇幼儿保健所合管办) | 30 |
商务局 | 2 |
城管局 | 50 |
城建局 | 5 |
经信局(含企业) | 5 |
红十字会 | 2 |
贺家土街道 | 15 |
建设街道 | 15 |
建宁街道 | 15 |
董家塅街道 | 15 |
龙泉街道 | 15 |
庆云街道 | 15 |
单位(部门) | 任务数(人) |
枫溪街道 | 15 |
姚家坝乡 | 15 |
白关镇 | 15 |
五里墩乡 | 8 |
大京风景区 | 8 |
合 计 | 400 |
注:
1、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组织人员在规定的地点集中,配合市血站做好采血工作。
2、献血注意事项及说明
①年龄:18至55周岁。
②身体条件:无严重心、肺、肝、肾等疾患,半年内无手术史;妇女经期、妊娠期、流产后未满6个月,生产后未满一年的,暂不献血。
③饮食及休息:献血前饮食宜清淡,不宜进高蛋白、高脂类饮食。献血前晚上按时休息,献血后一二日内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④每人每次献血200-400毫升,献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便发放无偿献血证书,享受有关待遇。
联系人:万年春 13974144618 28580566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