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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02/201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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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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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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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日期:2016-04-15
芦政办发〔2016〕12号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芦淞区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芦淞区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芦淞区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平台,根据上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区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应进驻政务大厅的单位)
2.各街道办事处,白关镇人民政府,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3.单独开设网站的部门(区教育局、芦淞公安分局)
二、考核内容
2016年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考核,将围绕区政府政务大厅集中审批进驻单位,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方式采取日常考核、季度通报、现场走访和年底验收等形式结合进行。
(二)考核分值按照基本分值(满分100分),分解到各个考核项目中。
(三)考核结果纳入全区政绩考核体系,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先进单位、政务大厅优秀工作人员。
附件:1.芦淞区政务大厅进驻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分细则
2.芦淞区街道(乡镇)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评分细则
3.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部门网站建设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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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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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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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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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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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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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驻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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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应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进驻的,此分值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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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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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勤
执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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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口人员上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窗口空岗且未向中心请假、未安排B岗人员到岗的,每次扣2分;无故空岗半天的,每次扣3分;季度空岗累计达6天,或季度迟到、早退达10次,本项考核计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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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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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口人员因私请假实行限额制度,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季累计不得超过6天,超过半天扣3分。(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等法定假除外,病假2天以上且出具医院疾病证明书的可不计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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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因公、因私外出不得影响窗口咨询、受理、回复工作,窗口人员请假必须安排B岗人员到岗。出现空岗或因请假影响窗口正常工作,遭到通报和投诉的,每次扣5分,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单位通报的,本项考核计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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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纪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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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时间打牌、玩游戏、看视频、炒股、窜岗聊天、干私活等行为,每人次扣1分;在大厅吸烟、吃槟榔、吃零食的,每人次扣1分;中午饮酒的,季度工作纪律考核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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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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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要求着装,穿拖鞋、短裤、披头发上班的,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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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时间带朋友、小孩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柜台内)影响正常办公的,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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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心召集的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并予以通报批评;不予配合中心协调事项或不按期按质完成的,每件次扣1分;违反规章制度不接受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每次扣2分;情况特别严重者,退回派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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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服从中心办公设施统一调整,或未经中心同意擅自增加、调换窗口及办公设备的,每次扣1分;窗口工作人员调整变动未及时向中心报告的,每次扣1分(此项工作责任归属,窗口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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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私自改变办公设备及相关线路的,每次扣1分;不按要求私自在联通互联网机器上使用审批系统的(即同机未装硬件隔离),每次扣1分;因私自安装不良软件,造成网络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有关法律责任,本项考核计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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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事故隐患,视情节轻重扣1分(包括下班后不锁门窗、不断电源、丢失大厅钥匙等),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有关法律责任,本项考核计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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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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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可
事 项
规 范
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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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口受理事项不录入审批软件的,每漏1例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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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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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受理条件却不受理的,每件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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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业务时未向服务对象作一次性告知导致服务对象多跑路的,每件次扣1分;遭到12345投诉的,每件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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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退件处理而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导致服务对象投诉的,每件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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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办事项中,主办窗口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理程序或未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造成不良后果的,每件次扣1分;协办窗口未及时联办的,每件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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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导致受理事项超期,每件次扣1分;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电子监察系统发出的督办整改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的,每件次扣1分。及时办结率应达到100%,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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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窗口对服务对象的网上咨询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未及时回复的每次扣1分,延后一天,加扣1分;回复不认真的,视情况扣分(此项工作责任归属,窗口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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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件次扣1分,取消部门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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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不规范审批行为,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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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秩 序
优 质
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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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办公秩序及提供主动、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不理睬、不使用文明用语,态度生硬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任何情况下态度刁蛮、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扣1分,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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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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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口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每人次扣5分,视情节扣完为止,并通知派出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退回派出单位,并移送纪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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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区卫生差,不整洁,物品摆放零乱、窗口随意张贴、将个人物品放至服务台上等行为,每发现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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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及所需提交材料的范本(如填表样式等),不能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导致服务对象多跑路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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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区纪委、监察局在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评议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涉及具体窗口个人工作,每次扣2分;涉及窗口整体工作,每次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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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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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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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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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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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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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应用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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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国家、省市网络扫描通报的,此次分值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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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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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站受到黑客攻击造成较恶影响的,视情况扣除20-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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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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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缺项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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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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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研究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会议纪要,无会议纪要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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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栏 目
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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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态信息计5分,每周及时报送部门动态、文件等信息至少1条,每少报送一条扣0.5分,每延期报送一条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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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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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静态信息计5分,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更新概况信息、政务公开指南等,每少报送一条扣0.5分,每延期报送一条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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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 动
栏 目
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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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长、区长信箱来信计5分,在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提出答复意见(特殊情况可申请延迟),每延期答复一件扣2分,每件答复让来信人不满意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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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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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申请公开、网上调查等其它互动栏目计5分,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未达到要求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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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栏 目
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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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资料计5分,咨询投诉计5分,各级各部门要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每少一件扣0.5分,每延迟发布一件扣0.2分;在线咨询和投诉逾期未受理或答复不满意每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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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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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内容
发布平台
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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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统一建设(3分):新改版和新建设的部门网站,必须基于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发布平台统一建设。未基于政府统一平台新改版和新建设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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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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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特征(2分):美观性(0.5分)、专业性(0.5分)、易用性(0.5分)、通用性(0.5分),每一项优秀为满分,一般为0.3分,差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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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特性(2分):时效性(0.5分)、全面性(0.5分)、条理性(0.5分)、多媒体(0.5分),每一项优秀为满分,一般为0.3分,差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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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络特性(1分):连接/浏览速度(0.5分)、站点可用性(0.5分),每一项优秀为满分,一般为0.3分,差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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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栏目设置(2分):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机构设置与职能职责、办事指南栏目开设齐全,每少一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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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信息
维护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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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维护(3分):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信息报送程序,做好信息维护工作(1分);明确专人负责采编工作,将本单位的信息每天及时上传、更新(2分),无专人负责采编工作扣1分,信息上传、更新不及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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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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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互动管理(2分):区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互动栏目中涉及本单位工作的帖子及时给予回应,对于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发生一起无回应扣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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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站应用(2分):提供网上办事及查询服务等应用,有一个应用为1分,二个以上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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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与信息安全指标(3分),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出现泄密一次全扣,并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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