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龙头企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1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申报龙头企业。
  政策依据:《湖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湘农发〔2020〕27号);《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与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株农办通〔2020〕37号)
  主体类型:农业产业化企业。
  四、适用范围:芦淞区范围内农业产业化企业。
  五、受理窗口和时间:株洲市芦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夏季:法定工作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2:00 ,下午14:00一18:00;冬季:法定工作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2:00 ,下午13:00一17:00
  六、审核机关:区农业农村局
  七、申请条件
  1.农业产业化企业;
  2.生产规模:
  (1)大宗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省级:资产总额 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2000 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 7000 万元以上;市级:年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
  (2)其他细分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资产总额 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1200 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 4200 万元以上,单个产品为省内小众特色产品,且发展潜力大,具有行业领先优势。市级:年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
  (3)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年交易额8 亿元以上。
  (4)农产品电商企业规模。农产品平台类电商企业年度网络交易额 5 亿元以上,农产品应用类电商企业年度网络交易额7000 万元以上。
  (5)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规模。资产总额 30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1200 万元以上、年综合服务收入 4200 万元以上,年服务面积 10 万亩以上。
  (6)休闲农业企业规模。资产总额 50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 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 4200 万元以上(其中门票、餐饮、住宿、采摘、垂钓、拓展培训等服务性收入1500 万元以上),且为省五星级休闲农庄。市级:年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
  (7)其它类规模。农用物资生产与经营企业规模,参照"大宗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执行。其中肥料、农药生产与经营企业应设有健全的农化服务机构,有专业农化服务从业人员 20 人以上,长期服务或者领办 10 个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服务面积 10 万亩以上。
  八、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的基本情况、促进农户增收情况等)。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企业营业执照。
  5、上年度资产和效益情况审计报告(须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
  6、企业资信情况(在有效期内,上级银行颁发证书的需加盖当地开户银行公章)。
  7、企业带动贫困户、带农增收的协议、订单等材料(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情况须由县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提供说明并附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签订的合作合同或协议等)。
  8、企业相关产品质量及管理标准体系认证(含食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近两年内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保体系认证证明等)。
  9、企业获奖等情况(包括科技成果、专利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注册商标材料等)。
  九、办理基本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2.区级审核推荐。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标《办法》规定和控制指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
  3.市初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以市农业农村局文件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新申报的市级龙头企业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并授牌。
  4.省厅复审、评审、考察。省农业农村厅对上报企业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再组织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5.省人民政府审定。省农业农村厅就综合评审意见分别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税务局、省证券监督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意见,形成综合意见,经省厅党组研究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发证授牌,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农业农村厅发文认定。
  十、审批时限:
  待定,其中区级10个工作日: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推荐上报4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0731-28580705  联系人:阳怡标
  十三、监督电话:0731-2858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