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来源: 作者:邱冰 发布时间:2021-06-09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根据《株洲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株教发〔2020〕12号),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校车安全突出问题明显整治,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健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校园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学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心入脑,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结合教育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党委(支部)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三湘行"、512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推进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分批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局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学校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规范标准化监管机制,着力消除盲区漏洞,补齐安防短板。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承担人分管行业领域范围内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强专项督查力度,充分利用约谈、问责等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三)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督促各校加强各类涉校园安全信息的搜集掌握和分析研判,加强风险预警预报,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处置措施。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属地街道(镇)、社区、政法、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联防联控,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每学期组织学校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格整改管理缺位、设施损坏、疏散不畅、违章用火、违规用电、排油烟道积油等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做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和整治,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学校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各学校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小学食堂要则》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清洁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进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标准化,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技防、物防建设,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督促各校车使用单位(幼儿园)和校车公司严格落实《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株洲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督促指导校车使用单位(幼儿园)和校车公司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协调相关部门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督促指导校车使用单位(幼儿园)和校车公司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审批线路运行、违反交通法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黑校车"。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在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安全管理和学校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等的专项检查,查找并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五)提升校园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各学校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和开学第一课的重点内容,指导学校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和落实安全教育常规,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教育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或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学生文体活动、军训、劳动实践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
2.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各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建立健全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标准与机制。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提升校园安防力度。加快推进学校安全防范"三项"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校园安全条件设施建设,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配齐配足校园保安和校园监控及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提升校园安防力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各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质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联系联动,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舆情。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9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研究制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职能股室依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2020年12月)。各学校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1月--2022年6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教育局督导、督办等措施,加强跟踪整治,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6月--12月)。深入分析本学校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查找问题原因,逐项推动实施。总结经验做法,深入推广推进,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园长)为成员的天元区中小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具体主抓,各股室负责人分线抓,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安全重大问题,定期听取各学校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稳步推进。运用多种手段,多角度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措施和专项整治取得的新成效,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指导,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和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提质提效,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局相关股室、各学校分年度结合工作职责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安全股。重要工作情况、紧急工作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芦淞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类实施表》
附件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类实施表(一)
教育培训 | 主要内容 | 工作时间 | 责任部门 |
学习研究 | 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 2020 年 12 月底前 | 办公室、安全股,各学校及公办园 |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结合教育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抓实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 每年至少 2 次 | 办公室,各学校及公办园 | |
精心制定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 2020 年 10月 | ||
安全管理 人员培训 | 分批组织教育局和学校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 每年至少一次 | 安全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
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 | 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开学第一课的重点内容 | 每学期开学前 | 基教股、社教股、安全股, 各学校及幼儿园 |
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宣传教育 | 每年 5 月-10 月 | 安全股、基教股、社教股、发建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 |
预防毒品宣传教育 | 每年 6 月 | 安全股、基教股、社教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 |
心理健康、饮用水及食品、公共卫生安全教育 | 每年 3 月、9 月 | 基教股、教育事务中心,各学校及幼儿园 | |
防拥挤踩踏、防欺凌、防暴力伤害 | 每年 3 月、4 月 | 安全股、基教股、社教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 |
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煤气中毒教育 | 每年 11 月、12 月 | 安全股、基教股、社教股、发建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 |
法治教育(防诈骗、防不良贷、防传销)等主题教育 | 每年 10 月 | 基教股、社教股、安全股,各学校及幼儿 | |
加强安全应急演练 | 指导并督促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考虑学生年龄特点、学生规模、校园布局、建筑特点和校内道路设施等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分类 制定,考虑天气、时间、地点等不同因素,修订完善应急方案。 | 每年 3 月、9 月 | 安全股、基教股、社教股、发建股,各学校及幼儿 |
指导督促学校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 中小学每月,特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演练 | 安全股、基教股、社教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
株洲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类实施表(二)
专项治理 | 主要内容 | 工作时间 | 责任单位 |
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 |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 2020年底前 | 教育事务中心、会计中心、督导室、监审室,各学校及幼儿园 |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 | 2021年底前 | ||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 | 2022年底前 | ||
督促学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每学期至少一次 | ||
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 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安全防范建设达标。 | 2021年11月底前 | 装备站,各学校及幼儿园 |
指导学校定期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 每学期至少一次 | ||
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 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清理不符合国家标准校车。 | 每学期至少一次 | 安全股、校车公司,各学校及幼儿园 |
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 | 每月至少一次 | ||
加强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路面执法督查,严厉打击"黑校车"。 | 每月至少一次 | ||
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 指导学校排查治理建筑物和学校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 每学期至少一次 | 发建股、装备站,各学校及幼儿园 |
加强学校在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 不定期督查 | ||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每学期至少一次 | 安全股、发建股、装备站、督导室、教育事务中心,各学校及幼儿园 |
开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 | 2020年底前 | 安全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 |
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解决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 | 2021年6月底前 | 安全股、发建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 |
打造不少于3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 | 2022年10月底前 | 发建股,各学校及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