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
来源: 作者:邱冰 发布时间:2021-04-23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关于扎实开展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管控工作的通知
区辖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为深刻汲取我区"3·29"事件教训,加强对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的管控工作力度,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尽最大可能保障我区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扎实落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重点工作强调如下: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方案或制度》,把工作分解到岗、明确到人;
全面建立并动态更新《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清单》,在校门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
定期开展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排查、清理、收缴、保管等工作并做实相关台账;
定期发放《校园危险物品管理告家长书》;
通过建立班级安全员、监督员、信息员等制度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监管和矛盾纠纷、心理异常等情况的掌握;
足数配备金属探测仪(器),加强对入校人员、快递及物流包裹的检查,把好入校第一道关卡;
加强对学校专职保安、门卫、护校队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实操演练;
积极作为,联合法制副校长对学生定期开展安全与法制专题教育;
定期对各处室、班级的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总结;
加强对校内及周边门店、摊贩、网店的排查,一旦发现有危险物品对学生出售要立即报告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查处。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81号)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