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

来源: 作者:邱冰 发布时间:2021-04-23 【字体大小: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关于扎实开展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管控工作的通知


区辖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为深刻汲取我区"3·29"事件教训,加强对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的管控工作力度,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尽最大可能保障我区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扎实落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重点工作强调如下: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方案或制度》,把工作分解到岗、明确到人;

全面建立并动态更新《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清单》,在校门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

定期开展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排查、清理、收缴、保管等工作并做实相关台账;

定期发放《校园危险物品管理告家长书》;

通过建立班级安全员、监督员、信息员等制度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监管和矛盾纠纷、心理异常等情况的掌握;

足数配备金属探测仪(器),加强对入校人员、快递及物流包裹的检查,把好入校第一道关卡;

加强对学校专职保安、门卫、护校队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实操演练;

积极作为,联合法制副校长对学生定期开展安全与法制专题教育;

定期对各处室、班级的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总结;

加强对校内及周边门店、摊贩、网店的排查,一旦发现有危险物品对学生出售要立即报告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查处。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81号)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