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上学期期末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5 【字体大小: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本学期定于2023年6月26—27日举行期末考试,7月1日上午各学校举行休学典礼,7月2日正式放暑假。2023年下学期于8月30日学生报到,8月3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执行。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培训机构期末和假期工作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能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文明的假期,现将期末与假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末工作安排
  1.加强师生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培训机构要根据2023年6月15日芦淞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以及"七个一"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暑假将至,各学校要有效利用学生的在校剩余时间组织学生进一步增强消防、用电安全意识,不在变压器、危险品存储仓库等附近玩耍;不在野外用火,避免发生森林火灾;增强防雷安全意识,雷雨期间不使用电子产品并远离树木和桅杆,在空旷场地不打雨伞;增强外出旅游安全意识,不在无家长陪同下外出旅游,不与陌生人搭话,不在家长监护视线范围外活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的娱乐场所;防范电信诈骗和套路贷等,不接触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网站和游戏;增强出行交通安全意识,谨记"一盔一带"要求,遵守交通法规和秩序。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溺水"十个一"工作要求,确保所有规定动作在暑假前开展到位。同时,还要制定好暑期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做好暑期的校园值班值守安排;要建立假期家校联系机制,行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要向家长明确放假期间的家长监护责任和义务,对孩子的生命安全负责;加强对留守、单亲或重组家庭、困境儿童以及六、九年级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学生的关注,精准、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园车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我区校车办的暑期停运要求,坚决杜绝园车停运期间私自动用校车;要定期对停放的园车进行车况检查,按时做好年审和维修、保养工作。
  2.加强后段教育教学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后段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维护好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禁放羊式、题海式、高强度、超负荷的课堂教学形式,严格控制好学生课业负担。适时开展针对学生应考的心理调试、疏导与干预活动。不得在期末考试前压缩非考试科目课程,不得组织学生加班加点学习,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
  3.组织好"学期最后一课"。暑假临近,为了保证孩子们能度过一个平安、和谐、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和组织实施好各学科"学期最后一课"。各校要充分发挥"学期最后一课"的育人价值,可通过学习总结、布置暑期作业和任务、渗透学科安全知识、衔接新学期学习等内容来组织实施。
  4.周密组织期末学科素质检测。各学校严格按照《芦淞区2023年上学期期末考试、考查工作通知》要求,做好期末考试与考查工作。6月21日前制定好学校期末考试、考查方案,发至教育和发展建设股(二)刘亚邦QQ邮箱。
  5.认真做好教育质量分析。各学校全面整理一期来常规考核、常规督查、学科考核、学科考试、素质抽查等数据报告,分层总结本期教育教学工作,深度分析教学提质水平及其状况,做好教学问题诊断,积极探索解决策略,及时撰写质量分析报告,7月21日前扫描"芦淞区2023年上学期教学质量分析二维码"上报。开学前举行一次全校质量反馈会,分析并反馈学校质量发展情况,反馈会时间须向教育和发展建设股(二)报备,纳入来期开学工作检查。
  6.开展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学校要按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期末评优奖励工作。小学继续按要求落实《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的填写,纳入来期开学工作检查。六年级学生要按照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整理小学阶段成长档案。初中学校各年级严格按照市级综评平台做好材料上传、记录导入、审核评价和结果上报工作,引导学生、家长通过市级综评平台查询和了解学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结果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要以家长签字表示对结果的确认。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7日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