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0 【字体大小: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2021年全市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动员部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教函〔2021〕8 号)文件要求,切实提升全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决定在全区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当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树一批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争做"四有"好老师良好氛围,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教育机构。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1.开展专题性学习。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到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活动(学习资料见附件 1)。
  2.实行常态化学习。将师德师风学习教育与教师日常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紧密结合,坚持每次学习活动必有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内容。
  3.纳入学分制学习。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首要内容,设置相应的学分:校本培训全年必须达到6学时,计6学分(校本培训计划应有具体安排);区本培训全年设为8学时,计8学分(由教师股做好安排)。
  (二) 开展师德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内容:
  (1)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2)从事家教家养。
  (3)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培训。
  (4)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5)通过向学生推荐商品或服务等获取商业利益。
  (6)索要学生或家长财物。
  (7)伤害、侮辱学生,对学生进行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8)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2.从严查处。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进行"一票否决";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情况完整记入人事档案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典型的师德师风问题将及时通过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公开曝光。
  3.严肃追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处理不及时、处分不到位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取消单位当年综合类荣誉评选资格。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开展正面表扬激励
  1.选树典型。精心组织第 37 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楷模等评选。
  2.加大宣传。通过举办巡回报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强典型宣讲宣传,讲好芦淞师德故事。
  3.关心关爱。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坚决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减轻教师负担,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五、活动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3月中下旬)
  全区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教育机构对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5人以上,见附件3)。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确保人人参与。向社会发布"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告家长书"(附件2),形成家校密切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至4月)
  全区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教育机构组织自查自纠,采取个别谈话、调查问卷、召开家长会等方式,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所有教师对照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查找不足,深入剖析,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三)全面推进阶段 (2021年5月至12月)
  全区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教育机构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规定动作不敷衍,自选动作有创新,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 (2021年12月)
  全区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教育机构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工作经验,及时上报总结和优秀案例。区教育局评选一批师德师风优秀案例,对活动成效明显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礼辉
  副组长:谢建平   
  成  员:彭文蓉   成小燕   叶贞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政工股,由汤立之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股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精心安排部署
  全区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教育机构把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
  强化督查检查
  区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督查组,通过全面检查、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回头看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全区各类中小学(含幼儿园)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教育机构要成立师德师风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师德师风状况开展督查。各单位及时上报《2021年芦淞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学校(幼儿园)活动实施月报表》(附件4)。
  建立长效机制
  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学校(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逐步建立健全师德学习教育、考核激励、监督惩处等系列制度,形成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畅通监督渠道
  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区教育局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热线0731-28580503和邮箱442004043@qq.com。各单位也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区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各单位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电子稿(2021年3月25日前)和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稿、文本稿(2021 年12 月10日前)上报区教育局。联系人:人事政工股(二)汤立之,28580876,邮箱:5528742@qq.com。
  附件:1.株洲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学习材料目录
  2.株洲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
  告家长书
  3.2021年芦淞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学校(幼
  儿园)活动领导小组及负责人情况表
  4.2021年芦淞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学校(幼儿园)活动实施月报表
  附件1(具体文件参见文件包)
  株洲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学习材料目录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2018 年 1 月 20 日)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的重要讲话精神
  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9 号)
  4.《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教监[2014]4 号)
  5.《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教师〔2015〕5 号)
  6.《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8〕16 号)
  7.《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教师〔2018〕18 号)
  8.《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9 号)
  9.《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通知》(教师〔2019〕10 号)
  10.《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通〔2019〕270 号)
  附件2
  株洲市教育局
  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在 2021 年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真诚欢迎您参与监督,如果您发现教师有以下行为,请举报。
  1.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2.从事家教家养的。
  3.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培训的。
  4.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
  5.通过向学生推荐商品或服务等获取商业利益的。
  6.索要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7.伤害、侮辱学生,对学生进行猥亵,性骚扰等行为的。
  8.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和证据,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进行调查取证,及时反馈查处情况。
  举报电话:0731-22663717。
  举报信箱:zzsdjs2021@163.com。
  举报平台:http://fuwu.hnedu.cn/web/regist30.jsp
  株洲市教育局
  2021 年 3 月 5 日
  回执单
  学校:           班级:          学生姓名:          
  本人已经阅读《株洲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告家长书》相关内容,我愿意参与监督!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2021年芦淞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
  学校(幼儿园)活动领导小组及负责人情况表

  时间

  主题

  负责人(或主持人)

  内容简介

  参与人数

  参与成员

  请假人员           (情况说明))











































  (以上内容请参看相关Excel表格,每月30日上报至5528742@qq.com邮箱,上报不及时将影响年度考核相关项目)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