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芦淞区中小学教师初任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3 【字体大小:大中小】
芦教字〔2020〕44号
各学校、各单位: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20年初任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治思想和师风师德要求
师德合格,无体罚、有偿家教等违背师德条例现象。
(二)学历、资历与教学工作量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研机构及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担任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
4.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5.教学工作量饱满。
(三)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其他要求
1.普通话合格:任教语文二甲、其它学科二乙,任教农村学校降一档。
2.继续教育学分合格。
以上所有资料请在10月底(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交区教育局教师股。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