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流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31 【字体大小:


一、完善控辍保学机制

1、成立工作专班。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控辍保学工作专班。教务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业务指导和实施,主要落实学情监控、学籍管理和动态台账管理。德育部门负责组织和建立“三帮一”联络机制,具体开展劝返复学行动。班主任和指定的帮扶教师负责实施个案跟踪,协助劝学。

2、建立帮扶机制。各学校要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建立“三帮一”劝返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控辍保学,履行劝学责任。

二、及时发现苗头:班主任在班级日常考勤过程中,如有长期无故请假或经常旷课、逃学的学生,要向家长、教务部门及时反馈并报告相关情况,做好考勤和联络情况的记录。教务部门建立《特殊类型学生档案》,将该生列为“疑似辍学对象”,并向家长、村(社区)送达“控辍保学对象报告单”。

三、积极劝返复学:

1、学校制订劝返方案(书面),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建立“三帮一”劝返队伍,及时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劝返过程中,要拍摄工作图片、标参加人员、时间,填写《控辍保学情况登记表》,对劝学过程做简要记录,同步填报“不在校学生情况工作在线台账”。

2、经三次劝学仍拒绝复学,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复学的,学校向区教育局报送“控辍保学情况报告单”,并附上相关材料及情况记载。

3、区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情况,核实提出工作建议。对因身份原因无法复学的,办理休学手续;对可以进入中职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联络协调去中职就读;对因身体原因无法复学又不愿意休学的,以送教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多次劝返不复学或拒不复学的,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对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

4、区教育局根据学校上报情况,对于拒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协同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公诉等法律手段,保障学生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四、实施动态管理

1、学校对本校控辍保学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实行动态报告制。对已劝返的学生,备注为已返校;对办理休学的学生,备注为休学,学籍状态标注为休学;对进入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备注为中职就读,学籍状态标注为去中职就读;对送教的学生,备注为送教上门。每学期汇总本校工作台账,提交学期工作总结。

2、区教育局每月收集、汇总学校工作台账,将总人数、已劝返人数、休学人数、到中职就读人数、仍在劝返中人数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反馈、报告,提出工作建议。每学期汇总全区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总结学期控辍保学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