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芦淞区2021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0 【字体大小:大中小】
白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董家塅高科园管委会,区直及市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芦淞区2021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芦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4日
芦淞区2021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和《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教函〔2021〕15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政策,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便利的招生入学通道,加强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合法权益,加快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学校生源由划片入学方式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施超员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三、组织机构
(一)芦淞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邹建平
组 长:段可文
常务副组长:邓礼辉
副 组 长:谢建平、陈洪浩、彭文蓉、成小燕、叶贞涛、宋丽红
成 员:周宏桥、黄 娟、袁义伟、王 政、徐建华、
彭明华、邱 冰、各中小学校校长
职 责: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1.招生组
组长:成小燕
组员:周宏桥、刘亚邦
职责:负责制定、发布、解读中小学校招生政策,研制中小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方案,实施招生,指导学校安排学生有序入学,管理学生学籍。
2.监察组
组长:陈洪浩
组员:袁义伟、彭江浪
职责: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查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
3.安全组
组长:叶贞涛
组员:邱冰、晏玉萍
职责:负责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处置招生安全事件。
4.宣传组
组长:谢建平
组员:黄娟、吴育珍
职责:负责招生宣传和舆情管理。
5.防疫组
组长:彭文蓉
组员:肖正乾
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2021年 8月 31 日之前)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就读芦淞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就读芦淞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因户籍或居住地发生变更需要转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就读芦淞区公办学校的其他年级(毕业年级除外)。
1.有户有房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产在芦淞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有户无房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芦淞区但无芦淞区的房产,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3.有房无户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拥有100%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芦淞区、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以外的地区。
4.无户无房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但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芦淞区、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以外的地区。
(二)入学方式及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各类生源按下列方式排序,实施多校划片入学、单校划片入学、统筹入学和直升入学。
1.有户有房。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户籍在芦淞区范围内,但房产与户籍不在同一地址的房户分离情况,可向房产所在地划片学校提交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批后,根据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参照有房无户划片入学。
4.芦淞区公办中小学校直升入学申请表
6.芦淞区公办中小学校同校就读申请表
附件1
芦淞区2021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2.配套协议楼盘有户有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立人小学 | 1.在七一路以南,车站路以北范围内(钟鼓岭社区、操坪社区)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栗树山小学 | 在建宁街道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樟树坪小学 | 在庆云街道的南湖塘社区、王塔冲社区、锦绣社区、新谭社区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3.配套协议楼盘有户有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莲塘小学 | 1.在庆云街道庆云山路沿线的大冲口社区、鸟树下社区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2.配套协议楼盘有户有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谭家塅小学 | 在庆云街道的新谭社区、谭家塅村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2.在董家塅街道的朱田铺村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子女; 3.配套协议楼盘有户有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南方三小 | 在董家塅街道的劳动社区、南华社区、南苑社区、南沿社区、新泉社区、新立社区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子女; 2.配套协议楼盘有户有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金轮侨心学校 | 1.在机场大道、千亿大道沿线原五里墩乡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子女; |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 | ||||||
贺家土中学 | 单校划片区域——在贺家土街道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体育路中学 | 单校划片区域——在建设街道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株洲市七中 | 单校划片区域——在龙泉街道杨柳冲社区、荷叶冲社区、塘头社区、龙泉村、黄田村,庆云街道锦绣社区、王塔冲社区、大冲口社区、鸟树下社区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淞欣学校 | 多校划片区域——1、在枫溪街道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淞南中学 | 单校划片区域——在董家塅街道幸福社区、友好社区、中心社区、南苑社区、劳动社区、南华社区、南沿社区、新泉社区、新立社区范围内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多校划片区域——在白关镇芷钱桥村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
姚家坝中学 | 单校划片区域——在白关镇楠木山村、龙凤庵村、石湾村、东山村、姚家坝村、桐山村、选青村、卦石村范围内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居民子女。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
户籍地址 | |||||||||
现住地址 | |||||||||
父亲姓名 | 申请优惠优抚类别 | 适龄残疾儿童 | |||||||
身份证号 | |||||||||
母亲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其他监护人姓名 | |||||||||
其他监护人身份证号 | |||||||||
申请就读学校 | 年级 | 联系电话 | |||||||
基本情况描述: | |||||||||
招生部门意见: | 领导小组意见: | ||||||||
注:未经全市招生平台备案的申请,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芦淞区公办中小学校直升入学申请表
学校: 填表人: 校长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芦淞区公办中小学校房户分离子女入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
户口所在地 | |||||||||
居住类型 | 居住地址 | ||||||||
父亲姓名 | 身份证号 | ||||||||
母亲姓名 | 身份证号 | ||||||||
其他监护人 | 身份证号 | ||||||||
兄/姐姓名 | 身份证号 | ||||||||
申请就读学校 | 年级 | 联系电话 | |||||||
基本情况描述: | |||||||||
学校意见: | |||||||||
招生部门意见: | 领导小组意见: | ||||||||
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