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通告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通告
芦政告〔2021〕4号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我区范围内的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划界成果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
1.芦淞区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划界成果
2.水利工程划界成果示意图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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