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0-10-1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2009年12月,我市正式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为巩固创卫成果,使我区"四害"密度长期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之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市爱卫办有关除四害工作各项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要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原则,标本兼治、立足治本,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的除四害活动,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全面加强四害防制设施建设,加强四害孳生地的治理,不断降低四害密度,使其长期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常年除"四害"活动,确保"四害"密度长期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探索新形势下除"四害"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提高除"四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规范开展常年"四害"密度监测工作,为科学除"四害"提供有效依据。
(四)全力迎接并通过2010年省爱卫办组织对株洲地区的灭鼠专项达标复查。
三、时间安排
根据市爱卫办关于除四害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坚持常年杀灭的基础上,适时不定期地组织各项除四害专项活动。
(一)3-5月份、9-11月份,适时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群众性大规模集中灭鼠活动,重点巩固灭鼠达标复查工作。结合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夏季卫生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搞好环境治理,消除蝇类孳生地,做好垃圾、粪便的及时处理,对重点孳生场所采取长远治本措施、全面进行防治。
(二)4-8月份,重点开展灭蟑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好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进一步降低蟑螂密度,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三)4-10月份,开展灭蚊工作,对蚊虫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抓好大中小型水体及各类存水容器的综合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灭鼠工作,虽然我市早已达标,但达标是动态的,阶段性的,因此,如何巩固来之不易的达标成果是全区爱卫各级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除"四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做好分工,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街道各委员部门要将除害防病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除"四害"的意义、目的、内容及要求,以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推动我区除"四害"工作全面、持久开展;利用会议、技术培训、办专栏、印发简报等方式,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使群众掌握科学除害方法和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参与除害防病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治本清源,综合防治。
1、狠抓环境治理,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是消除四害孳生条件的关键环节,是治本的根本措施。各单位要以"城市提质"为契机,结合"爱卫月"等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和积水,堵洞塞缝,铲除"四害"栖息、孳生场所。
2、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防病除害效率。继续对公共区域的除四害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鼓励辖区内责任单位与通过市区爱卫办认证有资质的除四害专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实行市场化有偿服务,切实提高杀灭效果。
3、科学合理用药,确保市民生活安全。根据《株洲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全区除四害药物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定和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配制、销售除四害药物。公安、工商、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加大除四害药品经销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禁药品的制售活动,坚决取缔剧毒急性药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窝点,确保全市除四害用药安全。
4、强化密度监测,推进科学灭害效果。区、街道办事处(乡)爱卫办、区疾控中心要按照《株洲市四害密度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年四害密度季节消长规律的调查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及时上报上级爱卫办,为全市除四害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做到有的放矢。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本着"谁受益、谁出钱、有偿服务"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广开资金投入渠道,采取政府拨一点,单位拿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除四害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害"密度监测、技术培训及特困企业、公共场所等地的杀灭活动,建立台帐,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全市除四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强化管理,严格考核。
为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今年,区爱卫办将根据《株洲市城市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加大对全区除四害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并严格遵照此办法实施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