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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启动

更新时间:2010-11-05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了发展、完善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我区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于2010年10月15日正式启动实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包括普通门诊统筹、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统筹和针对性健康体检,且只有在由区卫生局核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才享受普通门诊补偿,列项的特殊重大疾病门诊不受此限制。补偿标准为乡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40%补偿,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补偿,可以跨乡、村就诊,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补偿到位。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比补偿、以户限额”的方式,确保基金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