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数据迁移 > 工作动态

芦淞区2011年新农合政策更加惠民

更新时间:2011-04-1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2011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我区根据去年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情况以及今年的配套资金情况重新调整了我区新农合补偿方案。
今年我区新农合大幅度提高了住院补偿比例,省、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55%、60%、75%、85%,整体提高10%,住院报销封顶线也由原每人每年6万元提高到8万元。同时住院单项的检查、治疗(不含康复、保健理疗)项目全部纳入了诊疗项目,按住院比例报销,单项材料费超过2000元以上的最终报销比例为10%。
普通门诊由每人每年1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
对儿童先心病实行免费救治,特殊重大疾病可同时享受住院补偿和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补偿,使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