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05-20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5月18日,市司法局基层科刘克平科长一行4人来我区督查司法所建设进度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晓明、主任科员李汉连陪同督查并对相关工作做了详细汇报。
2005年,芦淞区完成了司法所“四权上收”工作。收编后,芦淞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已完成庆云、贺嘉土、龙泉、五里墩4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均达到省、市规范化要求。余下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建设由于受限于老城区紧张的土地资源和紧张的建设经费将采用改建方式进行,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芦淞区合理使用了2009年中央下拨的政法专项编制,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专人专编。明确将司法所在职在编人员公用经费纳入到了同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优化司法所办公设备和办公环境。
刘克平科长认真听取了情况汇报,要求芦淞区司法局要完善改建项目的规划设计,进一步加大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力度;要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要确保落实装备配置和岗位津贴,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