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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服务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经营户)”活动

更新时间:2011-05-31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为响应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年”,倡导服务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经营户),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区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开展“服务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经营户)”活动。
活动要求各单位按照《芦淞区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分解表》、《芦淞区2011年重点前期项目责任分解表》或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开展服务项目建设或服务企业、经营户的工作。
参加该项活动的单位是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董家塅高科园、建宁开发区、大京风景区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将作为2011年度优化环境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