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07-13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7月11日,芦淞区召开区三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人口计生局的工作汇报,并对区人口计生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决定:
区人民政府就区人口计生局提交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重大决定如下:一是根据《湖南省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方案》精神,按2011年度区级计生事业费预算安排不低于人均11.5元的标准,全额落实到位。二是据区统计口径,流动人口数纳入计生事业费投入基数,落实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根据株办发〔2006〕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同意解决计生协会活动经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