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07-14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
近日,芦淞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辖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及区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对新型工业化统计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考核补助的通知》,分月季对统计员实行目标考核补助,这标志着我区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在创新统计举措、改善考核统计条件、提高考核统计权威、保障数据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规定各相关单位必须有主管领导、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保持人员稳定,并根据考核统计排名情况,分等级给予专职统计人员一定经济补助,是全面提升新型工业化统计工作水平的需要。同时《通知》详细规定了各单位统计人员需要报送的统计报表名称、报表报送要求、报表考核办法及补助发放标准,以确保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岗位责任明确,统计数据及时、规范、完整。
另外,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还对上述单位下发了《芦淞区2011年加快新型工业化目标考核管理考核办法》,对综合得分排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和负责的单项指标季度得分在城市四区排前三位的部门分季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