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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公示

更新时间:2011-08-31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字体[ ]

  依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业联<2011>12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去年株洲市阳光办认定的城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基础上,我区阳光办选定其中以下三所学校作为我区2011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共同承担2011年我区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特此公布。

  1、株洲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任务100人,含病虫防治50人、农机手50人;2、株洲市育华职业培训学校,培训任务150人,含地方特色50人、乡村旅游100人;3、株洲市名发廊美容美发培训学校,培训任务150人,含地方特色50人、乡村旅游100。

  以上培训任务均为50人一班,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费用政府补助标准为381元/人。

  阳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73128580971。